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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 短线是利空 长线是利好! (独行客)
日期:2009-4-28 11:00:37         出处:   作者:
 
笔者近期的言论,一定使不少投资者或主力,对当前中国邮市的看法,有所改变;尽管消灭打折票的呼声,已经十多年了,广大邮人,已经麻木了;但愿中国邮政的邮件,以邮资凭证支付的举措,在新《邮政法》有关法规的震慑下,落在实处,不要再人为地设置重重障碍;只有这样,市场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好转和发展;当然,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的,肯定有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笔者以为,在新《邮政法》没有正式实施之前,还是不要盲目冒进为宜;因为中国邮政的日子好过了,是不会拿出实质性的实施细则的;任何形式的官腔,只能给空虚的邮人,一点心理安慰罢了;权大于法的社会现实,就是维权官司败诉的根源;新法规定,并没有将特快专递,分离出邮政企业的业务范围;邮件,应该包括:信件、包裹等业务范围;特快专递,应该是资费标准、邮递速度不同的邮件;因此, 在新《邮政法》实施细则,没有正式出台之前,是否可以贴用“邮资凭证”,暂不好下结论。

   无论新《邮政法》的实施结果如何?都没有阻碍邮市发展的不利因素;只是对JT邮票的商业化发行和企业化操作,大家还是要小心提防;相反,中国集邮总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动机,已经十分明确;这无疑是邮市,产生动力的一个信号;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继续胡做非为,肯定没有前途;只是目前,大家在投资方向和品种的选择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资金推动型、缺乏社会基础的品种,人为因素较大,很难把握,搞不好,就会打回原形;即使社会需求,也是有时间周期的,不会永远都是高速运转的;从近日产品商收购的几个具体品种,如:毛泽东小版、国旗小版、国旗不干胶等;我们不难看出,十月之前,肯定是以国庆60华诞为主题的社会产品需求;当然,五月的地震题材,也会有所表现,周期较短;至于投资者,如何选择,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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