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将一张自已伪造的“错版”5角钱,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小卖店店主。昨日,记者了解到,刘某因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案件已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刘某今年40岁,内蒙古人,伙同他人以一张伪造的五角人民币冒充错版人民币,实施诈骗。
检方调查得知,2007年6月20日,刘某在苏女士的小卖店里问路时,向对方亮出一张印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的五角钱人民币。旁边一购物的女子建议刘某去邮币市场看看。在拨通电话后向苏女士称,该错版人民币一共印了8张,6张已被国家收回,市面上只剩两张,每张价值8万元。
苏女士回忆,随后该女子叫回刘某,说要以8000元买下这张5角钱,让刘某在店中等她去取钱。女子走时还“密嘱”苏女士别说值8万。之后店内又进来一男子“鉴定”了5角钱,称非常值钱。在其一阵“忽悠”之下,苏女士最终以5000元购买了这张5角钱的人民币。但随后发觉此事蹊跷,便到派出所报了案。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邱志英介绍,经调查刘某是用刻刀把五角钱币上“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剥离后,将其倒过来贴回原处,制造了“中国人民银行”印倒图案,形成所谓“错版币”。而在小卖店中帮助“忽悠”的一男一女均为刘某同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