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发行纪念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核准,如此才可以制作和销售纪念品。但目前一些所谓纪念金币,如"毛泽东彩色金银币"、"齐白石国粹生肖币"、"生肖贺岁金币"等等,实际是未经权威部门批准的纪念章,但都冠以"金币"的名称,同时在一些广告中也冠以"国家权威部门破例发行"字号,甚至还称为"限量"发行等等,借此误导消费者。
金(银)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依法发行的惟一部门,而中国金币总公司是人民银行指定的惟一总经销单位,它通过直销中心和特许零售商面向社会公开发售。
"金币"与"金章"在本质上又有何区别呢?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金(银)币,每一枚都配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签名的《鉴定证书》,对纪念币的主题、图案、式样、规格和最大发行量进行了严格界定;而"纪念章"却是任何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发行的。另外,纪念"金币"有面额。中国贵金属纪念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具有国名、年号、货币符号等。货币符号即为货币面额和货币单位,其中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具有法偿性以及国家信用;而纪念"金章"则不具有面额,也没有含金量的标注,没有法偿性。
目前,某些公司开发的"伟人周恩来"、"齐白石十二生肖"、"范曾十二生肖"、"五牛图"等产品,都以"USD"为货币单位标注面额。但据调查,"USD"不是任何国家的货币单位,也并不是如他们宣传的"美元"货币单位。这些造币单位在广告宣传中都将其称之为"金币",甚至与"中国金币史"挂钩,这应属严重欺骗消费者的造假、贩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