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协助执法卧底查黑车被杀 引诱手段惹争议
连日来,上海发生的“黑车司机杀害协查者”事件,引发了各界的持续关注和热议。
3月7日,上海奉贤一名女子在协助交通执法部门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时,在车内被司机用刀具刺死。当时,“黑车”按这名女子要求开到了多辆执法车辆等候的路段,执法人员已准备伏击。
这一恶性案件发生以来,受害女子的“协查者”身份激起了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执法部门以“派卧底”“放钩钓鱼”的方式查处“黑车”,是诱发此案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就带出了一个问题:给公众带来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的城市非法营运“黑车”,究竟应该怎样查处?
被查扣的涉案车辆。 (来源:央视国际)
案发地点。 (来源:央视国际)
座位上留有死者的血迹。 (来源:央视国际)
死者的死亡证明单。(来源:央视国际)
“黑车”司机杀害协查者,引发“倒钩查案”质疑
死者名叫陈素军,女,33岁。7日,陈素军拦下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要求司机雷庆文将其载往已“埋伏”好执法人员的奉贤区头桥镇一汽配厂。中午12时许到达目的地后,雷庆文见多辆执法车辆等候,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向陈素军要害部连刺两刀。司机随后被警方控制,而陈素军在被送到当地的奉城医院后不治死亡。
在外界看来,此案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事发时,陈素军正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而她被刺的地点正是执法部门伏击黑车的地点。
在陈素军的死亡证明上,职业一栏写着“民工”二字。事发后,奉贤区建设交通委相关人士表示,死者为一名从事举报并协助交通执法大队执法的协查人员。
据当地居民及几名黑车主透露,类似此案的做法称为“倒钩”,在当地较为常见,一些无固定职业的人员作为执法部门的“协查者”,帮助“钓鱼”引“黑车”开往执法人员布置好的地方。
“放钩钓鱼”是否激化了矛盾?这一近日被人们热议的话题,也引发了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虹储居委会主任朱国萍表示,不能用不正当的方式制止不正当的行为,因此不赞成利用“钓鱼”派“卧底”等方式去查“黑车”。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认为,“倒钩”做法没有被法律明令禁止,但这一“陷阱取证”方式在具体操作和证人权益保护方面会遇到一些问题。
“该不该查”,不是问题实质
任意占道、堵塞交通、无视法规逆行乱窜、撞了人撒腿就跑……2007年3月26日,记者接到投诉:立水桥城铁站的黑车真该管一管了。高景峰摄 (来源:北京晚报)
几位乘客在北京城铁龙泽站打“黑车”(2006年4月27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文摄
对于此案的讨论,多数上海市民的看法似乎多了几分不安。
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市民反映说,这些天不断听到的议论,都把重心放在了对执法部门做法的质疑,而对“黑车”司机的犯罪行为却有意无意地避而不谈。同时,一些媒体过于简单地把“倒钩查案”和恶性案件关联起来,还有一些评论由此引申认为“黑车”有其需求而不必大力查处。
家住宝山区的市民吕秀红说:“这毕竟是杀人啊!查处‘黑车’的制度要怎样完善是一回事,但把这样的恶性事件归结为一种必然,‘黑车’杀人难道有理由吗?这让我们今后更不敢得罪‘黑车’了。”
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2007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上海的出租“黑车”约有2万多辆,约为正规出租车的一半。更令人不安的是,不少“黑车”冒用了假牌照、假顶灯,乔装打扮成正规出租公司、甚至品牌企业的车辆,乘客根本无从识别。
家住卢湾区的退休教师老曹说:“政府鼓励市民协助查处‘黑车’维护管理秩序,这是有明文规定的。操作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完善,但‘黑车’不查是不行的,有时间的话我还想去查‘黑车’呢。”
地铁站附近,是“黑摩的”司机们揽活儿最多的地方。来源:京报网(资料图)
家住徐汇区的市民蒋女士对记者说起她在浦东坐“黑车”的经历:由于夜晚时分附近打不到车,她只能叫了一辆“黑车”回家,这车居然也安装了计价器,一路上车费“嗖嗖”地往上跳,比正规出租车快了许多,蒋女士询问司机“怎么加得这么快”,司机却扭头恶狠狠地说:“有什么问题吗?”最后只能无奈地“照单全付”。
记者在案发地奉贤区头桥镇采访中,几名“黑车”司机对记者说:“动刀是有原因的,被人‘倒钩’怎么会不生气!今后,如果我们发现乘客是‘钩子’,我们也会不客气!”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认为,“黑车”不仅是一种规则之外的违法营运行为,其中不少更给民众带来财产和人身安全隐患。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市民对“黑车”深恶痛绝,认为有关部门的查处力度应当保持。
查处“黑车”面临两难困局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载客情况下才能被查处”的要求,成了交通执法部门的一个管理难题。
现实情况是,在整治“黑车”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苦于“取证难”。这名负责人说,执法人员明知道某辆私车是“黑车”,但由于查处时没有载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车”开走。在很多时候,即便抓住了正在非法营运的“黑车”,一旦乘客想息事宁人不乐意作证,执法人员也无可奈何。
据了解,由于事后举报无法取证,查处“黑车”的时机稍纵即逝,只能是在载有乘客非法营运的一段时间内。为了针对性地打击黑车,不少区县经过探索,大多采取“主动出击”策略,并鼓励乘客收集黑车营运证据,相关举报协查者还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但“协查”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其中,执法部门安排“协查者”作为“诱饵”,将“黑车”引入“埋伏区”的执法方式,成了奉贤一案争议的焦点。
记者采访当地几名“黑车”司机得知,他们几乎全都遭遇过“倒钩”,协查者将其引诱进“圈套”后,通常都是飞快地拔下车钥匙夺门而出,这种做法让一些司机误以为自己“遇到了抢车的”。不少司机认为,这种行为是“设套”引诱违法,有种受骗的感觉。
上海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薄海豹认为,现行法律没有“放倒钩”属违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一做法容易衍生出新问题:对于“协查者”,一部分缺乏培训管理的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可能会成为“倒钩专业户”,甚至人为地“制造违法”,让一些好心供人搭车的车主“蒙冤”;对于执法人员,也可能诱发“立功驱动”,为了扩大办案的“成绩”而引诱犯罪。而上述情况在外界看来,都有“养鱼饵”搞创收的嫌疑。对上述问题,执法部门应当思考并改进管理。
“捉放曹”式执法,并非解决之道
迹象表明,目前上海有关部门查处“黑车”的方法,类似于“捉放曹”。一般是查实违法事实后处以数千元至上万元的罚款,但由于处罚后缺乏进一步的管理措施,“黑车”往往重返街头。
在奉贤一案中,雷庆文自2006年就开始开“黑车”,并于当年4月被交通执法部门抓获并接受1万元处罚。记者采访得知,绝大多数“黑车”司机都“上过钩”,并遭到相关处罚,但这些“驾龄”不短的违法营运者至今仍在街头揽客。
“捉放曹”的效果并不显著。交通管理部门的数据显示,2005年上海共查处7500多辆“黑车”,2006年查处2.2万多辆,而2007年1月至11月共查处2.5万多辆,呈越查越多之势。
上海市民蒋女士担心地说,处罚过后一切照旧,这只会激发“黑车”要进一步“赚回来”的心理,宰客行为一定会变本加厉。
薄海豹认为,“捉放曹”式执法的本质是“以罚代管”。值得警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和“放”,更容易带出一个恶性循环:乘客深受“黑车”之害——执法部门给予罚款后放行——“黑车”为弥补损失变本加厉——乘客受害更深。由此,查处“黑车”也就成了一个屡禁不绝的“猫鼠游戏”,而乘客则成了最终的利益损失方。
上海社会学会会长邓伟志指出,这一做法带来的“副作用”,是部分人会认为查处“黑车”已成了执法部门“搞创收”的一个途径。
那么,解决这道执法难题的长效机制是什么?
邓伟志认为,查处“黑车”不仅要罚,也应当“管”,绝不能“一边放任自流,一边逮住就罚”。比如,一方面可以通过牌照掌握车辆情况,予以动态监管和抽查,对再次违法的车辆限制其车辆使用,从而避免执法者对“老脸”熟视无睹,成为惰性管理的“收费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些管理手段鼓励“黑车”司机加入正规出租车管理体系,从而合法规范营运。
薄海豹还表示,在“黑车”较常出现的市郊,公交车、正规出租车很少,百姓出行很不方便,黑车滋生有其“土壤”。对此,有关部门应切实解决百姓出行需求与交通资源配置的矛盾,从根本上解决“黑车”顽症。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路、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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