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为李彬处理伤口。记者 吴子敬 摄
本报讯 兄妹俩公交车上遭遇扒窃,哥哥被扒手刺伤,正当妹妹大喊“停车”时,汽车到站,司机打开车门,扒手趁机溜了。
昨下午4时许,记者在市急救中心看到了这对兄妹。哥哥叫李彬(化名),36岁;妹妹李灵(化名),33岁。李彬的左胸及左手被扒手刺伤,医生正为他缝合伤口。他表情痛苦,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李灵告诉记者,昨下午2时30分许,她与哥哥在渝北区黄泥塝上了一辆由龙头寺开往朝天门的141路公交车。当时车上只有另外两名乘客,她独自坐第三排靠过道处,哥哥坐在第四排靠窗边。公交车到了长安华都站,一名40多岁的男子和一名年轻男子上车,年长者挨着哥哥坐下,年轻男子坐在后面。
李灵称,不久她听到打斗声,回头一看,哥哥与刚上车的两名男子抓扯起来。“我以为他们发生了纠纷,就叫哥哥算了,他却说两人是扒手,挨着他坐的那人摸我的包。”李灵说,自己包内装着一部手机。听说对方是扒手,她摸了一下自己的包,手机还在。李灵称,对方见状怒不可遏,对哥哥一阵拳打脚踢。打斗中,一名男子还掏出长约10厘米的镊子,用力刺向哥哥胸部和手臂。哥哥当场鲜血直流。
“我喊‘停车!停车!车上有摸包的!’”李灵说,驾驶员30岁左右,对她的喊叫没有反应。双方打斗了约一分钟,她向司机提醒了几次,对方都无动于衷。
李灵说,公交车开了约一公里,到了金科花园站。司机打开车门,两男子下车跑了。事后,李灵忙打120、110,同时找驾驶员理论,问为何要放走小偷,对方没有作答。
昨日,记者试图找该公交车司机了解情况。141路队姓李的调度员称,他加气去了,不知何时回来。李听说了发生在141路公交车上的扒手伤人事件。她称,驾驶员告诉她,他当时正专心开车,没有注意到车厢里发生的事,“根本不知道那两个下车的男子是扒手。”李说,驾驶员得知扒手伤了人,还“吓了一跳”。
141路所属重庆一汽巴士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当时,驾驶员正全神贯注开车,突然听到乘客喊停车,“他以为出了什么事,就开了车门,有两名男子下了车,哪知对方是扒手。”
出事后,兄妹俩坚称,一汽巴士公司应对扒手伤人逃跑一事负责,“医药费应该由141路公交车所在的公司付。”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用强认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唐称,驾驶员的本职工作是保障交通安全,专心开车无可厚非。如果他没注意到车厢里发生的事,也不知道下车的两名男子是扒手,他和公司可以不用赔钱;反之,则应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是乘客与一汽巴士公司间存在交通运输合同关系,而公司及驾驶员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第一时间报警,将车开到派出所等。
唐用强认为,根据李灵描述的情况,后一种可能性要大一些。“车厢里只有几名乘客,打斗激烈,有人呼叫,且乘客与驾驶员距离不远……很难说驾驶员对事情全然不知。”他说。
记者 陈国栋 实习生 金文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