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焦作讯 结婚当日,新郎没有娶未婚妻,却另娶了他人。这令“未婚妻”非常伤心,悲痛中生病三月。曾经的未婚夫妻因为“彩礼”一事,双方对簿公堂。
●确定恋爱关系双方订婚
王铭是温县赵堡镇人,今年25岁。2007年5月,在媒人郑某的介绍下,他和23岁的老乡李娜(化名)开始了交往,双方觉得彼此投缘,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经双方老人商量,于同年6月13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给女方拿了8800元作为订婚礼金,并送了订婚戒指。之后,双方约定于同年11月24日举行婚礼。订婚以后,王铭怀着对未来的抱负和梦想,决定暂时离开恋人到深圳打工闯一闯。
●男方外出打工逐渐移情
王铭打工期间,李娜从最初的非常甜蜜逐渐感觉到了一些异样的变化。“随着时间推移,我觉得王铭在通电话和发短信时经常是敷衍而过,老说一些不着边际的空话”。
虽然如此,李娜并没有放在心上,还是全心去爱着王铭。王铭从深圳回来后,李娜与他一起拍了结婚照。当年的11月23日,媒人郑某突然来到李娜家中说,“王铭跑了,现在怎么也找不到他了,明日不能结婚了”。
突然的消息,让一时无法接受的李娜当场晕倒。醒来后,看着事先准备好的嫁妆,李娜心里很不是滋味。
●大喜之日新郎另娶他人
“王铭家鼓乐齐鸣,鞭炮声此起彼伏,迎接新娘的彩车停靠在王铭家门口”。当年11月24日,让李娜家无法接受的是,当天王铭举行了婚礼,走下彩车步入红地毯的不是李娜,围观的群众也很是惊讶。李娜得知王铭迎娶他人的消息后悲愤交加。
经调查,李娜及家人得知,当日王铭迎娶的新娘是同在深圳打工的湖南籍女孩张倩。王铭的新婚之喜,让李娜家彻底清醒:定好的鸳鸯谱早就不存在了,对方在骗人。事后,一直不能从痛苦中摆脱出来的李娜疾病缠身。
●为彩礼男女双方对簿公堂
尴尬的局面持续了1个多月,王铭及家人要求李娜家退回订婚彩礼,于2008年1月一纸诉状将李娜告上了法庭,要求李娜归还订婚彩礼和结婚彩礼等共计18800元。
庭审中,李娜一方认为,经媒人介绍,李娜与王铭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2007年6月13日举行了订婚仪式,并于随后购置了“三金”、且将于11月24日登记结婚。
作为未婚妻,李娜在婚前为购置家具等花去了大量资金。男方违背社会公德,在举行订婚典礼和下过聘礼后,在约定的结婚日子里与他人成婚,是对被告及家人的侮辱,给李娜精神造成巨大伤害,使得她悲痛欲绝、三个月疾病在身,请求法庭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退回4000元彩礼
温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在婚约关系中索要收受彩礼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强制性规定,现双方已解除婚约关系,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但是原告与被告商定于2007年11月24日举办婚礼,原告却在当天与他人举办婚礼,并未告知被告,虽然婚约不受保护,但原告这种不诚实的行为,给被告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违背了善良道德的基本原则,故原告主张返还彩礼数额,法庭酌情定为4000元。法院昨天宣判,被告在宣判后5日内,返还原告彩礼4000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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