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枣阳妇女高某家住该市平林镇。今年1月16日,村民陈某向高某打听邻居周某住处,高某如实指路。陈找到周某后,双方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
为防争吵升级,高某劝双方各自让步。不料,周某和丈夫彭某并不领情,反而骂高某多管闲事,等等。高某顿时气晕在地,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3月15日,高、周、陈三家对死亡赔偿金等费协商未果。高家将周、陈告上法庭,要求双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22.1万余元。
庭审中,法院认为,高某死因是身体内部存在某种重大疾病隐患,吵架行为诱发了疾病。但周某和丈夫彭某在处理债务及邻里纠纷过程中,有意揭露别人短处和隐私,对高某之死具有一定过错。
在法院调解下,周家赔偿高家1.74万元(包含高某死后已支付的6000元)。目前,该案赔偿费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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