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张怡川)宋祖德与前妻的抚养费官司近日第二次开庭。庭上宋祖德方仍然否认13岁的小怡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并提出做亲子鉴定。而宋祖德与前妻的房产官司则以宋祖德撤诉告终。
抚养费之争
据毛女士称,她与宋祖德离婚后,女儿由其抚养,宋祖德未支付分文抚养费。今年7月,毛女士以1000元一个月的标准向宋祖德索要20余万元的抚养费。此案在2008年7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宋祖德本人未到庭,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
宋祖德的代理人对13岁女儿小怡的存在表示“不清楚”,而毛女士一再强调小怡就是两人的女儿,宋祖德的行为是为了推卸抚养责任。
宋祖德的代理人表示,宋祖德支付过抚养费,并出示了一份写明宋祖德每月给毛女士1200双鞋垫,充当女儿抚养费的协议。但毛女士称,她实际上从未收到过鞋垫。
亲生女之争
而在第二次开庭时,宋祖德依然由代理人出庭。代理律师对于毛女士出示的离婚证上关于协商“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提出异议,他认为该条款未盖公章也没有宋祖德的签名,请求法院对此不予认可。而小怡的身份宋祖德也不认可,他提出了做亲子鉴定的要求。对此,毛女士表示现有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小怡的身份,但如果法院认为有做亲子鉴定的必要,也愿意积极配合。
名誉权之争
8月14日,宋祖德在自己新浪博客的一篇文章中写道:“祖德作为多家实业公司的董事长,需要哀求一个女子来买房吗?祖德因为不满这种藐视合同法的人,所以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宋祖德在文章最后直接指明文章中所提到的人就是毛女士。对此,毛女士表示,她将保留起诉宋祖德侵犯名誉权的权利。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