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10月31日报道 昨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分局宣布,对一名强行乞讨者实施行政拘留,这种事在沈阳还是头一次发生。
在沈阳市的哈尔滨路和北京街交叉路口,过往的司机经常会遇到一名乞讨的男子,他的乞讨方式很特别——不给钱就用脑袋磕车辆的挡风玻璃,直到司机掏钱为止。
沈阳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分局多次对其进行劝阻,但该男子仍以这种方式进行强制性讨钱。
一星期前,城市管理治安分局对这名乞讨男子进行调查,发现他并不像乞讨时表现出来的那样“呆傻”。
办案的张警官介绍,这名男子每天在同一地点乞讨,日收入在100元-300元之间,而到晚上“下班”后,这名男子则表现出另一种状态:多次到饭店去喝酒,还经常买彩票……“面对这样的乞讨者,简单的批评教育已经没有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方式乞讨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城市管理治安分局法制科科长白喜军说。
10月26日,这名44岁的乞讨者被警方现场抓获。经查,这名男子姓高,沈阳铁西人。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城市管理治安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他成为沈阳市因强行乞讨而被拘留的第一人。
警方表示,如果市民遭遇这种强行乞讨的行为,可以马上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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