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死者工友介绍,王爱军从10月16号晚上开始上班,工作时间为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周末没有休息,连续通宵上了13天班。10月29号下午4时左右,要好的工友去宿舍找王爱军玩耍,叫唤半天她都没有反应,仔细观察,工友发现她全身乌黑发紫,没有了气息,已经死亡多时。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认为王爱军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之上,工厂不负责任。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工厂可以将其定性为非因工死亡,补偿家属3万7千元。死者家属对这一说法及其不满,认为王爱军之死与工厂连续超额加班有直接关系 ,属于劳累猝死。 (作者: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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