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任正东 记者 李骎)酒足饭饱后不用付钱,只潇洒地签个字,日后一并上单位结账,这就是所谓的“签单”。不少酒店面对老客户都习惯了“签单”。而龙泉一家房地产公司的2个员工在工作调动后,发现酒店并不知道他们没了“签单权”,于是依然上酒店花天酒地,吃喝还带睡,一共享受了78次,但除了签字外一分钱也没留下。
徐某和刘某是龙泉一大型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一直以来负责公司的工作餐费结账,长期以来,每次在酒店吃喝完了就潇洒地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酒店到了一定时间后和房产公司结账。
2006年初,由于公司人员调动,徐某不再负责工作餐费结账。但他和刘某像往常一样,上酒店消费每次均签字走人。从2006年3月到2007年2月,徐某先后到酒店客房消费45次,餐饮消费18次,共计赊欠23761元,事后据统计,两人共计消费了78次。
2007年初,酒店的财务人员像往常一样去房地产公司结账,却发现在本年度的账务上有78次的消费不是房地产公司消费,这才恍然大悟。酒店多次找徐某和刘某催讨无效,只好把两人告上法庭,龙泉法院判决两人按期支付欠款。但徐某和刘某不仅银行账户里没钱,案发后还潜逃到了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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