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上海某镇的一幅2500余亩地块,自1992年12月被政府批准征用至2007年,在绝大部分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15年中6易其手,被一个名叫周小弟的上海地产富豪反复倒卖,从6亿多元倒到20亿元。直至周氏雇凶伤人案发被捕,其“空手套白狼”的倒地行径才大白于世。
巨幅土地为何长期闲置?暴露了哪些利益黑洞、监管漏洞?
一块地皮引发的血案
12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涉嫌故意伤害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非法买卖土地一案。同时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其他相关的8名被告人。
2007年11月6日,浙江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怎么也没有料想到,其进军上海地产业的努力却招来了一场“血光之灾”。西子公司旗下的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尹明华在从工地返回途中遭遇残暴殴打,其头部颅骨凹陷性骨折,全身多处骨折,经损伤鉴定为重伤。
引发这场血案的是一块土地——位于上海某区的 “三林懿德地块”。这块土地位于2010年世博规划板块,因得规划之利,7年间骤然升值近30倍。由于巨大的利益以及土地权属不清等原因,作为“三林懿德地块”的“合作开发”当事方角力数年,最终导致了这起震惊上海滩的雇凶伤人案。
2002年5月,由周小弟担任法人代表的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西子公司以单价每亩65万元、总计5.2亿元的价格,获得独自开发此前由周控制的“三林懿德地块”中的800亩土地,此后,又将这800亩土地折合成懿德房产的股份。
随着房价的飙升,周小弟开始觉得不划算,欲将当时拥有20%股份的上海西子房产退股,此间双方纷争不断。2007年8月,周小弟图穷匕见,授意伤害西子房产的高管,以吓退西子房产。不久,雇凶伤害血案发生。幸亏抢救及时而救回一命的受害人尹明华至今神志不清。
2008年12月25日,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周小弟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536亩地遭遇6次“倒卖”
“雇凶伤人”案发,同时揭开了周小弟控制的三林 “懿德居住区项目”6年来以“合作开发”为名变相炒卖地皮、从6亿多元炒到20亿余元的惊人灰色交易。
1992年,三林辖区由原上海县划归浦东新区,上海县则撤销并入新成立的闵行区。区划调整前夕,当地政府突击批地,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获批征用三林红旗村、懿德村耕地15.16万平方米(约1729亩),非耕地49.84平方米,带征土地4.07万平方米,征用、带征共合2536亩。但直到2001年,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没有支付一分钱土地出让金,也未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有的只是政府发给的立项批文。2001年4月,国企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改制,将地块以每亩25万元,总计6.34亿元的价格,转予周小弟名下的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同年5月,周小弟成立“懿德公司”,名义上负责该地块的 “开发”。巨幅土地第一次转手成功。
但周小弟无力支付有关款项。凭借一纸批文,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他竟然连玩5次“空手道”。据公安机关侦查,周小弟通过懿德公司先后将三林懿德地块2536亩土地的开发、收益权倒卖,地皮价格由最初的每亩25万元爆炒到每亩57万元至125万元不等,整个款项高达20亿余元。
周小弟案发后,所涉地块被政府部门重新收回,并计划作为保障性住房用地,这也是上海历年来政府收回的最大一幅土地。周案留下的疑问与警示极其深刻。
巨幅土地在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为何任由一而再、再而三地倒卖、闲置,而有关部门却没有及时制止?“空手套白狼”为何一路绿灯长达6年之久?
现年51岁的周小弟是上海浦东人。据称,周小弟早年曾与同乡合伙养猪,是上海滩知名的“养猪状元”,一度成为上海慈善界名人。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律师分析,将仅有政府立项批文、未缴土地出让金、未获土地使用权证的两千多亩地块,5次拿来与人“共同开发”,从监管层面看,这是彻头彻尾的炒卖地皮行为。周小弟炒地皮的手法并不高明,路径也十分清晰:设法获取土地开发权批文→拿着批文寻找投资者圈钱→以“共同开发”名义成立项目公司→转让项目公司股份金蝉脱壳,地皮倒卖完成。“很难想像,如果相关部门监管到位,周小弟还能占地多年、转手屡试不爽!”
记者采访了解到,从时间上说,周小弟所倒卖之地是 “历史遗留问题”,2001年8月起,中央政府已明确土地转让的“招拍挂”程序,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炒地。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像周小弟所倒卖的土地一样、属于以往的“漏网之地”的地块,依然以合作开发之名“变相炒地”,且“合作”方式极不规范,产权归属不清,后患无穷。据悉,目前受害的西子公司等正准备通过相关途径追讨损失,以维护合法权益。
详解周小弟5次“空手道”
第一次:2001年9月,懿德公司与上海阳光新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阳光公司先后支付了3.38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900亩土地的空头支票。
第二次:2002年5月30日,懿德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 《合作开发建设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小区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西子”共支付了3.44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800亩土地,随后又折算成20%懿德公司股权。
第三次:2002年6月,在一边与西子公司商谈转让地块部分土地的过程中,周小弟又与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最终,欣荣公司支付了2.4亿元,既未拿到土地,也未拿到懿德公司的股权。
经过这3次转手,周小弟用新股东入股的钱不仅付清了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转让款6亿多元 (周自己只付约7000万),而且已赚得3亿元净利。而周小弟所依凭的仅仅是一纸土地批文。但周小弟并不就此收手,而是一直拖延执行上述协议。
第四次:2004年2月,周小弟又瞒着几家股东,将三林懿德项目的经营权委托给“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甚至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交予该公司。“交易市场公司”前后向周小弟支付3.17亿余元。其中2亿多元被周小弟等人挪作他用。
第五次: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与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将地块中的1250亩土地“转让”给后者开发,后者共支付了11.2亿元。蹊跷的是,国企环境公司不直接受让,而是通过一家叫上海春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来受让。(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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